在眾人的證明和他母親多年的百般討好之下,我錯誤的認為他是個好男人,對自己也癡情,他母親也會是一個好婆婆。于是,我就這樣與一個不怎么樣的他,認識并結婚生子。
結果,他母親信異教邪說,妖言惑眾,無事生非,肆意詆毀我的名譽,在我生育孩子時,更是無視我和孩子的生命安全,致使我們落下一身病痛。而他,聽信他媽及其家族的謠言,總懷疑自己的錢少了,總懷疑我家想占他便宜。在我和他家的問題上,他逃避現實,整天借酒消愁,脾氣越來越暴躁,沒理由就扇孩子耳光,叫聲爸爸也會被打罵。孩子受身體的影響,更受他們言行的影響,被學校,老師及家長排斥。
還沒有從生孩子時的疲勞、驚嚇、痛苦中回過神來的我,精神肉體崩潰到了極點,毫無生存意志,又怕自己死后孩子沒人管,就要求他將財產進行了分割。我把自己那份錢讓孩子存在了銀行,存款時的簽字和密碼設置,都是孩子自己所為,后來銀行覺得不妥,又讓我簽上了字,所以,這筆錢實際是我個人給我自己孩子的。
2008年7月,他拿走了準備買房的所有存款,并要求我放棄所有的財產,還不能過問。后又讓我放棄所有的財產,跟他離婚,還要住在一起,該怎么過還怎么過,不讓別人知道,讓我看他兩年的表現,認為還可以再和他結婚。我只同意以后的不過問,但以前的不行,說要離婚就是真離,沒人陪他玩游戲。
2008年8月他向清涼寺法院起訴離婚,并偷走了孩子名下的存款,以經濟制裁相逼。為了錢他先以離婚相要挾,后又不惜以傷害孩子的感情為代價,誘騙套取孩子的密碼,陰謀搶奪孩子的錢,還說這一切是為我們好,不是病態就是卑鄙過了頭。
一個人的心能傷到什么程度?我已經不知道該怎樣傷心了,但為了孩子,我沒有同意離婚。平常人都知道,我和孩子現在最需要的是一個平靜良好的環境調整身心,給孩子安定的生活,鼓勵他養成好習慣,盡快把落下的功課補上去,才能徹底擺脫以前的惡夢。這些年為了讓我兒子多個人關心,我放下仇怨,雙眼緊閉,任其所為,對他家人重金討好,他沒有任何正當的離婚理由,他的起訴書恰好是他的認罪書,法庭上他說的理由:1.我們結婚時,他姥爺(不是親的)過生日時我們沒去。2.他爸的手機舊了,我沒有給買新的。3.他說我生了孩子后拿刀砍過門。
2009年7月他向雙塔法院起訟離婚,并把他挪移揮霍的錢強行栽贓給我媽。他不談感情只想談錢,他說這些年財產糊涂想弄清楚。反正離不離婚我都痛苦,為了讓他看清楚事實而能知錯,指望他今后能善待缺乏父愛的兒子,我決定不答辯而同意離婚,想通過法院的調查,還事實的本來面目,追回本該屬于自己的財產,洗刷冤情,還自己一個平靜的生活。但法院調查判決下來,除了電視機是我母親所買,冰箱是我姐所買,歸我外,其它都成他的了,孩子名下的錢也判給了他一半。家具物品實為1997年用我倆收入陸續購買,因第一次庭審我是決定不離婚的,物品并沒理會,就被他說成他的了;他偷走的郵票洋煙洋酒等物我雖說了,但沒人理會也默許給了他;當庭展現的筆記本電腦等也被忽視給了他;我提到有十萬元的住房公積金在他名下,也沒人理。相反,我申請的事項沒有結果,我的要求沒人理睬,提供的銀行存款回執也因他一個聽著就是惡意栽贓,斷章取意的錄音,反被認為是他的證據,我的罪證。只是因為嫌他卑鄙,懶于搭理,法院竟以次為由說我雖沒承認,但并沒否認,而認可他可笑的證據。其實發現他別有用心,我反過來也錄下了他那無恥的話,更有自己肯定的回答,但因手機錄得他的音不是很清楚,自己生氣也很激動,更不想自己也象他那樣可笑,就沒有當庭播放,更想不到的是法院如此歪曲判斷,摳著字眼,條條款款都向著他。是我想簡單了,以為有銀行存取記錄和簽字,有單位多年的工資收入明細,加上自己多年來留給他查證的單據,就能讓事實勝于雄辯。因為我的賬沒有異常,他取走幾十萬給我媽稼禍我,根本不現實;因為如果從頭查起,我們的財產可能過百萬,孩子名下的10多萬不過是冰山一角,犯不著這么多人幫一個無恥的人,搶奪一個臨終母親給自己可憐孩子,留下的一點點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