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據保全,就是針對對于可能會腐爛、毀壞、被拋棄、易滅失的離婚訴訟的證據,在調查取證之前,預先采取保護措施。
離婚證據保全的方法主要有:向證人進行詢問調查,取得證人證言;對文書、物品進行拍照、錄像、抄寫、復制等;對證據進行鑒定或勘驗;將證據原物封存等。
離婚證據保全,可以由訴訟參加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動采取保全措施。證據保全的重要作用,在于防止證據滅失后無法取得,從而造成審判上的困難。
離婚證據保全,就是針對對于可能會腐爛、毀壞、被拋棄、易滅失的離婚訴訟的證據,在調查取證之前,預先采取保護措施。
離婚證據保全的方法主要有:向證人進行詢問調查,取得證人證言;對文書、物品進行拍照、錄像、抄寫、復制等;對證據進行鑒定或勘驗;將證據原物封存等。
離婚證據保全,可以由訴訟參加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動采取保全措施。證據保全的重要作用,在于防止證據滅失后無法取得,從而造成審判上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