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離婚判決書?
法院離婚判決書是法院審理完離婚案件后,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也就是去法院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結果,它是一種對原被告雙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書。
2、離婚判決書與離婚證的法律效力一樣嗎?
法院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如已有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則不需要再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成離婚證,兩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如果想再婚,直接帶著離婚判決書和身份證明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就可以了。
3、離婚判決書丟了如何補辦?
離婚判決書丟失后,可以持身份證到審理你離婚案件的法院檔案室復印離婚判決書并加蓋法院公章,這樣離婚判決書的復印件與原件的作用就是一樣。
4、離婚判決書可以造假嗎?
有的朋友可能會問,既然離婚判決書這么有效力,那么如果一方單獨偽造一個離婚判決書,然后拿著該離婚判決書去婚姻登記處再和另外一個人登記結婚,這樣就可以一舉兩得了,即可以直接離婚,又達到結婚的目的。其實,這個是正走向犯罪的深淵了。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離婚判決書,將觸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將受法律的嚴厲制裁。
其實,目前大部分法院都可以提供“離婚證明書”,如果是判決離婚的,當然可以請求法院出具離婚證明書,和離婚判決書一起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