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可以直接到夫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手續,那么,協議離婚多久可拿到離婚證?下面滬律網婚姻法編輯給大家作詳細介紹。
一、舊條例:申請協議離婚一個月內拿到離婚證
根據1994年頒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二、新條例:協議離婚當事人當場可以拿到離婚證
新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施行后,自愿離婚的雙方,不用再苦等1個月的審查期,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時,可以當場領到離婚證。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在接受報社記者采訪時說,新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原有條例中的這個規定。新條例指出,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此舉將使得辦理離婚的手續大大簡化,時間大大縮短。
但這并不意味著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的處理可以大而化之。新條例同時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從上面的介紹我們了解到了新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施行后協議離婚的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后當場就可以拿到離婚證了,不用再苦等一個月了,這樣就大大簡化了離婚手續的辦理,縮短了辦理離婚登記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