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1、夫妻雙方有一個4歲的女兒,男方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
2、結婚證是在上海寶山區辦理的,女兒也在上海上幼兒園,他們共同的房子,
3、男方在外面有了外遇,女方知道,但據女方說她有證據 ,證明男方出軌,她打電話說是有這個男方和另一個女的電話錄音,法院會支持女方的要求嗎?
4、如果女方沒有男方外遇的證據,就以夫妻常年不在一起,感情不合而離婚, 這樣會怎么判?
5、起訴女方離婚,大概多長時間可以下來
律師解答:
1、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在庭審質證中,如果對方認可,則法院一般會采納,但如果對方對錄音資料的真實性提出異議,則對方可以就錄音的真實性進行司法技術鑒定,法院會視鑒定結論來決定是否予以采信,如對方拒絕申請司法技術鑒定,也無反證證明錄音系偽造或修改的,法院則直接采信(長沙地區的司法實踐是這么做的,不排除其他地區的做法不同的可能性);
2、男方是否有過錯,主要是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會考慮,過錯方將少分或部分財產,在司法實踐中,因男方有外遇,在離婚時需對女方進行賠償的可能性非常小;
3、小孩的撫養權,原則上是以有利于小孩成長為原則的,如果雙方撫養孩子在經濟能力,健康狀況等方面都沒什么問題的話,那撫養權的問題完全就看法官怎么判了;
4、小孩的撫養費,一般結合當地的物價水平與支付撫養費一方的實際經濟能力綜合考慮,一般在長沙地區,撫養費在200--500元之間,當然如果雙方協商的話,給不給、給多少就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了;
5、第一次上法院離婚,如果雙方都同意,則可能調解離婚,如果財產有爭議,則判決離婚。如果被告一方不同意離婚,按照慣例,第一次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
6、離婚案件,如果雙方爭議較小,且雙方都比較配合法院審理,則可以很快,甚至在一周內結案都是完全可以的,但如果一方不配合,找不到人,需要公告送達的話,則需要8個月左右的時間,財產較多,難以分割,審理時間也會需要長一些。就一般來講,大部分的離婚案件可以在3-5個月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