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離婚的如何離婚
離婚的途徑只有兩種:一是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二是在一方不同意離婚,或同意離婚財產達不成一至或孩子撫養權達不成一致去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判離婚的法定理由其中有:分居滿兩年。
如果有離婚的意思,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找不到對方,法院會公告送達,然后可以缺席審理,第一次起訴不會判離婚,第二次起訴法院就有可能會判離婚,不用等到分居滿兩年,因為即使到分居滿兩年后起訴離婚,也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分居滿兩年,但分居滿兩年的證據往往不好收集。
還需要注意的是分居滿兩年不會自動離婚,要通過離婚的途徑才可以。想要離婚的,可先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孩子未滿兩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周歲法院還會征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并有權探視。
二、分居離婚要注意哪些問題
分居離婚中要注意的: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動解除婚姻關系,必須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的,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時間滿兩年的,一方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3、分居原因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調動、學習進修等均不符合這項規定,即使分居兩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為依據,要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4、分居滿兩年后,對方仍然不同意離婚的,但是符合法定離婚條件的,同時有證據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即使對方堅持不肯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5、在沒有分居事實,對方又不同意離婚的時候,分居只是可以判決離婚的條件之一,而不是必須。沒有分居事實,但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同樣可以判決離婚。
6、分居期間,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撫養費,對雙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有什么意義上,分居期間,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也應當支付必要的撫養費。分居期間孩子由誰撫養,對撫養孩子一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有很大幫助,對不撫養孩子一方爭取撫養權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