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咨詢里面,小編看到很多網友都在問:要離婚了,發現結婚證丟失了,該怎么辦?還能離婚嗎?下面就由小編為您解決疑問,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補辦結婚證需要什么材料?多久能拿到結婚證?
1、雙方戶口簿、身份證
2、2寸的兩人合照3張
3、結婚證丟失證明
4、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證明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7、只要按照正常進度,所需材料準備齊全,被辦結婚證當即就可以拿到補辦的。
二、結婚證丟失還可以離婚嗎?
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如果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有離婚的意愿,只要通過合法的法律程序,是可以離婚的。對于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夫妻,只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也是可以離婚的。根據民政部出臺的《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結婚證遺失,可直接辦理離婚手續而不再補領結婚證。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結婚登記記錄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但是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三、結婚證丟失后要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根據以上規定,雙方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橐龅怯洐C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