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廣東匯俊律師事務所律師韓一衍在解釋該法條時表示,“宣告失蹤”必須是失蹤兩年以上,由利害關系人(債權人、債務人、配偶等)進行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廣東匯俊律師事務所律師韓一衍在解釋該法條時表示,“宣告失蹤”必須是失蹤兩年以上,由利害關系人(債權人、債務人、配偶等)進行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