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從本周開始實施新的結婚證書頒發辦法,所有要登記結婚的配偶,可以先談好彼此的結婚條件,包括離婚時財產如何分配,甚至可以規定如何行房等。
在這個新辦法中,欲結婚的男女雙方,可以就彼此認為需要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條件達成協議后才注冊結婚。例如,從小孩應如何教育,或是要到什么地方渡假,一周做愛幾次等“小事”,以迄離婚時小孩的歸屬以及財產如何分配持有等“大事”,統統可以在結婚前先談妥離婚條件。
這種結婚或離婚時“你能得到什么”的條件式、條列式結婚證書發給方法,對澳洲這個有百分之三十離婚率的國家是減少上法庭的好辦法,特別是對第二春的男女更可省掉許多麻煩。
責任編輯:李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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