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一男子走入新疆兵團北屯墾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請求與失蹤八年的妻子離婚。
該男子稱與妻1989年3月結婚,在一起生活至2000年8月的時候,妻子便拋下自己與孩子,同他人一去無影蹤了,至今音信全無,自己多方打聽,一直也沒有找到妻子的消息。八年了,自己又做父又做母,含辛茹苦的拉扯大了兩個孩子,妻子不僅不盡母親的義務,10多年的夫妻情分也蕩然無存,夫妻關系名存實亡,遂提出與其妻子離婚的訴求。
法院依法受理了該案,并依據法律程序給被告送達了開庭傳票,被告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最終法院做出了原被告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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