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父親不僅身兼父職還同時身兼母職,還要面對離婚的痛楚,對于秦先生來說這些年過的也十分不易,但一看到女兒一天一天的成長。秦某的苦也就不算什么了,眼見著女兒長大,以為自己終于可以停下來歇息的時候,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猶如晴天霹靂,重重地傷害了秦某。近日秦某將自己的前妻告上了法庭,秦某認為趙某與其他異性生孩子,并隱瞞了實情,對秦某造成經濟損失和巨大精神傷害,構成侵權。
秦某與趙某在上世紀90年代末認識,認識了沒多久之后便結婚,很快趙某便生下了一名女嬰,并取名叫晶晶。但在晶晶還未滿兩歲的時候,趙某和秦某便因為感情不和簽署了離婚協議。離婚的時候,趙某和秦某都在商量著晶晶到底該由誰撫養,畢竟是自己的骨肉,所以雙方根據實際的情況,最終決定晶晶由秦某進行撫養。晶晶幼年時期,秦某并未在晶晶身邊照顧,而是忙于奔波生計,年幼的晶晶也被秦某的父母接回老家,由爺爺奶奶精心照顧,直到三年前秦某決定把她轉到城里來上學與自己共同生活。為了晶晶上學和戶口遷移的事情,秦某前后來回奔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才成功。
隨著女兒的一天天長大,秦某發現16歲的女兒長得并不像自己,心中便產生了疑惑。后來終于耐不知性子的他,帶著晶晶去了一家醫學檢測機構,鑒定親子關系,花費了2000多元的鑒定費用。之后拿到的報告證實了自己的結論,鑒定報告上明確指出晶晶并非是自己的親生女兒,而自己也非晶晶生物學上的父親。拿到報告的秦某感到異常的憤怒和恥辱,認為自己撫養女兒15年,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自己竟然被前妻蒙騙了那么久,但不知實情的晶晶還在叫自己爸爸,心如刀割的秦某,一紙訴狀將前妻趙某告上了法庭,認為趙某侵犯了他的人格權,要求30萬經濟損失和10萬精神損害賠償,并且要求變更撫養權。
法院在審理期間,原告和被告均同意由紅十字血液中心司法鑒定所重新鑒定。鑒定結論是,在排除遺傳變異、雙胞胎、近親等情況,排除秦某和晶晶的血緣關系,也就是說,晶晶不是他親生的。在鑒定報告面前,事實確定,法院認為,趙某確實隱瞞了事實,確實讓秦某誤以為晶晶是自己親生的情況下,對其盡到了撫養義務,秦某的訴請合法,法院應予支持。趙某對秦某造成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構成侵權,應賠償。結合當地生活水平,最終法院酌情裁定,趙某賠償秦某15萬元經濟損失,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晶晶變更由趙某撫養。
滬律網律師提醒: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本案中,上海離婚律師認為秦先生為撫養孩子勞心勞力,的確讓人很是氣憤,趙某也違反了夫妻間的互相忠實的義務。故秦先生有權要求進行賠償,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撫慰金的,要求趙某支付撫養費,精神撫慰金,故法院依據實際情況裁定趙某賠償秦某15萬元經濟損失,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晶晶變更由趙某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