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29歲的李先生常年在外工作。今年放假,為了讓二老開心,李先生“租”了一位女友帶回家。令人意料不到的是,這個女孩收下二老兩千元紅包后,消失的無影無蹤。
李先生家在德州,常年在天津工作。今年他已經29歲了,卻仍單身一人,家中父母都為他的婚事著急,每逢節假日回家的時候總給他安排各種相親宴,就連平時電話中也時不時嘮叨著讓他趕緊找個女朋友。李先生一時沒有遇到中意的女孩,但又被二老念叨得煩不勝煩,干脆謊稱自己已經有了女朋友。
紙總是包不住火的。這不,一到放假,二老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見一見兒子口中溫柔賢惠的“女朋友”。李先生正苦惱于如何圓謊,一次瀏覽論壇時無意中發現了一個帖子,竟是在“應聘假期女友”。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態度,李先生回了帖。沒想到對方真的與他聯系了,承諾可以扮演好“女朋友”這個角色,而且已經有過多次經驗。于是兩人一拍即合,女孩扮演一天李先生的女朋友,當天晚上回天津,李先生支付女孩400元報酬。
當天,女孩隨著李先生回到德州的家中。女孩長相甜美,與李先生配合得很好,一見面就親熱地叫著叔叔阿姨,耐心地陪二老聊天、回答各種問題。李先生的父母高興壞了,直夸女孩懂事,道兒子好福氣。隨后,老兩口把女孩叫到臥室中,一人賽了一個一千元的紅包,聊表心意。
到了午飯的時候,女孩起身說自己去買飲料,讓李先生在家幫著父母做飯。李先生也沒有多想,就點頭應了。卻不料,飯都做好了,女孩還是沒有回來。李先生給她打電話,一開始總無人接聽,后來就直接關機了。李先生這才察覺,女孩恐怕是拿著兩千元的紅包溜走了。
無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向父母坦白了真相。二老不僅空歡喜了一場,還被騙走了兩千元錢,真是得不償失。由于兩人一直通過網絡和電話聯系,李先生無法確認女孩身份,只好報了警。
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滬律網上海婚姻律師評論:“租女友”是不受我國法律保障的。李先生與女孩所建立的所謂“租賃關系”,實際上是以人身依附關系為內容的有償服務,并不受法律認可,一旦發生糾紛也很難受到法律保護。“租女友”這一行為一定程度上也違背了公序良俗,還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實施詐騙,強行發生關系等行為。
時至年關,許多父母都盼望著兒女能帶回來可靠的另一半,讓終生大事有個著落。在現在這個快節奏的社會中,也有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因為各種原因選擇“租”一位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但是,租來的男女朋友畢竟是假的,一定要慎重考慮。也希望所有年輕人能真正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回家過個開心美滿的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