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張某患有間歇性精神疾病,女婿馬某長期好逸惡勞,并且和他人同居。我向馬某提出,要求他和女兒離婚,但他不同意。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律師解答:
馬某是張某的丈夫,經有關部門指定,是其監護人。由于馬某不履行法定監護義務,您可以通過以下程序維護女兒權益:首先,申請變更監護人。根據《民法通則意見》規定,父母可以按照有關特別程序的規定,申請撤銷馬某的監護資格,改由自己擔任。第二步,代理女兒起訴離婚。您在取得監護人的資格后就可以代理女兒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了。
女兒張某患有間歇性精神疾病,女婿馬某長期好逸惡勞,并且和他人同居。我向馬某提出,要求他和女兒離婚,但他不同意。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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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某是張某的丈夫,經有關部門指定,是其監護人。由于馬某不履行法定監護義務,您可以通過以下程序維護女兒權益:首先,申請變更監護人。根據《民法通則意見》規定,父母可以按照有關特別程序的規定,申請撤銷馬某的監護資格,改由自己擔任。第二步,代理女兒起訴離婚。您在取得監護人的資格后就可以代理女兒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