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發生一夜情,女方不慎懷孕卻執意生子,惹來一場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糾紛。由于案件背后涉及情況較復雜,強制執行不利問題的解決。9月24日,博白法院本著“以人為本、司法為民”的司法理念,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以人性化方式執行和解了這起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糾紛案。
一夜情生子 男方要求親子鑒定
1999年6月間的某夜,李勇(化名)與陳珊(化名)偶遇并發生了一夜情,陳珊不慎懷孕,于2000年4月8日非婚生了一男孩叫李子(化名)。李子出生后隨母親陳珊生活,其生父未付撫養費。2008年7月11日,李子向法院起訴,要求生父李勇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至十八周歲止。案件在審理中,男方對李子是否系自己的親生兒子產生了懷疑,并提出了做親子鑒定的請求。
應男方要求,李勇與李子來到廣西某司法鑒定中心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果為李勇與李子的親子關系概率值經計算為99.99%,認定原告李勇與被告李子之間存在親生血緣關系,系父子關系。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雙方進行了初步的調解并達成了協議:從2008年6月起至李子十八周歲止,被告李勇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給原告李子。調解書生效后,前期撫養費李勇均能按期履行,但自從2013年4月份起,李勇開始拒絕支付撫養費。2014年9月4日,李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李勇支付撫養費0.85萬元。
雙方關系惡化 男方拒不支付撫養費
男方一直都按時支付撫養費,為何如今又強硬拒絕支付?執行法官開始通過審閱卷宗和先期走訪,了解到被執行人李勇生活條件相對比較寬裕,不存在支付不起撫養費的情況發生。通過分析,法院認為斷然采取強制措施執行,可能會在當地產生不良的社會效果,同時不利于當事人雙方矛盾的化解。執行法官開始對當事人進行良好溝通,經過了解,雙方敞開心扉說出了心中的真實想法。
原來,陳珊生育李子后,一直沒有結婚,孩子生活在單親家庭里,情緒不穩定,又時逢青春叛逆期,比較難教育,為此,陳珊就想方設法多次阻止李勇探視兒子,企圖讓兒子靜心定性。而李勇望子心切,則以不給見兒子就不給撫養費作要挾。執行法官了解到情況后,告知雙方當事人相關法律的規定,父母親雙方都有探視孩子的權利,他人無權剝奪。并從家庭倫理道德角度對雙方進行思想教育,不管婚生或非婚生的孩子健康成長,都需要父母親的共同關心和教育。
考慮到被執行人的隱私問題,在做李勇思想工作時,執行人員通過電話溝通,使對方放松戒備,自愿接受法院調解,并不厭其煩地向他宣傳法律和家庭倫理道德知識,同時通過他的好友協助法院進行勸解,希望在不傷害孩子感情的前提下完美解決雙方矛盾。
終于,功夫不負有心人。9月24日,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即自愿補交2013年4月到今年9月的撫養費、利息和醫療費合計1.27萬元給申請執行人,并承諾以后的撫養費按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