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綜藝節目《爸爸去哪了》的火爆,讓不少的觀眾感受到父母和孩子的搞笑。但是,您會相信現實中也有這樣讓人哭笑不得的父母嗎?近日,杭州就發生了這樣一件讓人唏噓的事情,粗心母親開車時,沒有察覺落下了兒子,7歲的兒子追母親的車追了相當長的一段路程。
故事的發展是這樣的,12月25日上午9點多,杭州民警接到了王女士的求助電話,聲稱自己7歲的兒子丟了,而且,還是在自己車的后座上丟了,民警一開始感覺莫名其妙,在車的后座上怎么會丟呢?馬上展開調查。
據王女士交代,當時王女士是要去送親戚到火車站的,7歲的兒子也帶在身邊。送完親戚告別后,就自己開車離開了,王女士覺得當時有一些異樣,也沒有在意,就開車走了。從駛出火車站開始,就一直被人狂按喇叭,王女士也很納悶,難道是自己堵了別人的路了?然后一腳油門,加速離開了。開了差不多1000米的樣子,側方開過來一輛出租車,將王女士截停了,司機說:“大姐,你車后面一直跟著個孩子,是咋回事啊?”王女士看看車屁股,沒有啊。忽然大聲尖叫起來:“??!我的兒子?。?rdquo;嚇壞了的王女士趕緊報警。
民警通過調查監控錄像發現,真的是讓人哭笑不得,王女士是絕對的粗心母親。原來,在監控中顯示,一個穿著黑色衣服的小男孩下了李女士的車后,王女士車子隨即駛出站臺,男孩似乎想要拉后車門把手,并拍打車門,但車子沒有減速,反而越開越快。之后,沿途監控也顯示,小男孩一路跟著王女士的車,追了好久,直到車走遠追不上了。經過民警近一個小時的尋找,終于找到了王女士的兒子。王女士面對坐在凳子上的兒子,一下子癱軟下來,失聲痛哭。
滬律網提示:作為父母,一定要照顧年幼的孩子。因為母親的粗心,讓自己的孩子追車長達1000米,對孩子的身體和心靈都造成了一定的傷害。王女士是要承擔失職責任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