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網上經常會曝出包養情婦的案例,讓人唏噓。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判決了一起離婚案件,丈夫出軌,在外面居然有多名情婦,妻子一怒之下,鬧上法院,起訴獲賠30萬,判決離婚。
案件中的夫妻張某與王女士結婚多年,從1979年登記結婚,到至今已經有30多年?;楹蠖斯餐B育三個子女,并創建了一家市值高達數千萬元的公司。而且在外人看來,這是非常幸福和睦的一個家。但是,在幾年錢,王女士發現丈夫張某居然有著數位情婦,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丈夫張某居然還和其中的一名情婦有了孩子。
想起曾經和丈夫的時光,王女士流下了傷心的淚水。登記結婚的時候,二人非常的恩愛,因為都不是“富二代”,所以在最開始創業的時候,兩個人攜手吃了很多的苦,但是都不曾放棄?;楹蠊餐?,白手起家成立了資產高達數千萬元的公司,并生育了三個子女,至今孩子都已經成年。這樣的家庭是很多人所羨慕的。
但是在2013年,王女士意外發現丈夫出軌了,而且在外面有著多名情婦。甚至還和一女子生下了孩子,如今已經5歲。憤怒的王女士一紙訴狀將丈夫告上了法院。一審法院審理駁回了王女士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訴求。王女士對此不服提出上訴。
市三中院審理認為,盡管王女士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張某存在與其他異性持續穩定的同居或重婚的事實,但王女士有權依據《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故改判張某向王女士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30萬元。
滬律網提示:夫妻本應相互扶持,共同面對生活中的苦難,構建幸福和睦的家庭。但是,丈夫出軌,從法律上來說是違法,需要承擔責任的。從道德上來說,對妻子,對子女也是一種傷害。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上海離婚律師表示:夫妻原本應當和睦相處,為了家庭的幸福共同努力。本案中,張某與王女士結婚已達30多年,雙方更應當相互理解。張某出軌,包養多名情婦,最后受到的不僅是法律的懲罰,還有道德上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