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序。
單方面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2、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的程序:
1.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2.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一致3.攜帶材料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4.領取離婚證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不能協商一致,就要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
訴訟離婚程序:
1.咨詢、聘請律師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以及相關的證據3.立案4.開庭審理5.判決離婚
軍人單方面離婚具體手續和要求:
一、現役軍人離婚,應當嚴肅慎重,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軍隊的紀律,不違背社會公德。
雙方均為現役軍人,雙方自愿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的;當事人所在部隊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并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配偶是地方人員,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并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如軍人一方堅持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配偶是地方人員,配偶一方要求離婚,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二、現役軍人申請離婚的審批程序、權限與申請結婚的相同。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時,應要求離婚雙方簽字或提供本人書面意見。申請再婚、復婚的,須持離婚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