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原告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被告在應訴、答辯過程中,也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相應證據。與訴訟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以及共同訴訟人,對各自提出的事實也負有提供證據的義務。
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我知道了
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原告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被告在應訴、答辯過程中,也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相應證據。與訴訟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以及共同訴訟人,對各自提出的事實也負有提供證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