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不久的妻子提出離婚后就不再露面,情急的丈夫為與妻子面談,只好發短信表示同意離婚。可不成想,妻子竟將這些短信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將丈夫告上法庭。
孟村的一對小夫妻鬧離婚,男方為見女方面談,便發短信表示同意離婚,女方竟將短信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將男方告上法庭。近日,記者來到孟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采訪。
妻子稱感情破裂 結婚幾個月就鬧離婚
孟村的小李和小王經人介紹相識,今年年初兩人在當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沒幾個月,小王懷孕了,這本來是件喜事,可讓人沒想到的是,就在這期間,小王竟然提出離婚。
小王提出離婚的理由很簡單,就是認為兩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雙方性格不和,經常打鬧,沒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雖然親人、朋友多次給他們說和,但小王始終堅持認為兩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今年7月,小王來到孟村法院,訴請法院判決與丈夫小李離婚并依法分割財產。
今年7月,孟村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小王與被告小李離婚糾紛案,公開開庭對此案進行審理。
法庭上,原告小王為支持她的主張,向法院提供了孟村民政局結婚登記證明,以證實她與被告小李于今年年初登記結婚,并提供了小李給她發的若干條短信,以證明她們的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
據辦案法官介紹,小王提供的短信都是小李在同一天給她發的,內容多為“我現在就在民政局門口,如果非要離你就過來”、“來不來離不離給個痛快話”等等。
“大人孩子我都要,我們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我不同意離婚。”庭上,被告小李對小王拿出的短信證據提出異議,他表示,他和小王婚前已經認識了兩年,并不存在婚前了解不足的情況,婚后不足一個月,為了生計他就外出打工了。他說自己和小王的感情一直不錯,不知什么原因在他外出回到家后,小王就無理取鬧要離婚。自己誠心誠意地過日子,從沒對小王不好過。
對于小王所說的短信,小李稱短信是發過,但內容不屬實,因小王一直躲著不見他,他才發了那幾條短信想和她見面好好談談,可他本心并不是這個意思。
由于小王提供的短信內容并不能充分證明與小李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最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不準雙方離婚。
“原被告雙方婚前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婚后難免在忽然進入的家庭角色上有些不適應,生活中的一些不如意更是難免發生,雖然原告現在提出離婚,但沒能提供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充分證據,而且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也已懷有身孕,孕育新生命是夫妻雙方應當擔負起的責任,作為法院,應該給原被告一次和好的機會。”辦案法官告訴記者。
法官說法
手機短信屬間接證據
辦案法官介紹,庭審中,一方如果提供的證據是手機上儲存的信息,并在庭審時當庭展示,同時在法官的指導下將手機信息內容作書面摘錄,作為庭審筆錄的一部分。而相對另一方當場沒有表示異議,并在庭審筆錄上簽名的話,是可以認定為正當合法并具證明力的證據。但鑒于手機短信被偽造、篡改后不留痕跡,同時受環境、技術的影響容易出錯,所以,手機短信歸間接證據的范疇。
間接證據是與案件主要事實有間接聯系的材料,只能佐證與案件有關的個別情節或片斷,而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但把若干間接證據聯結起來,經過綜合分析和推理,對于查明案件主要事實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案中,原告小王提供的手機短信證據可以作為間接證據來使用,但被告小李一方對此提出異議,經過對具體情況綜合分析、推理,小李發送短信的內容與真實意圖并不相符,所以,法院認為應當再給雙方當事人一次合好的機會,最終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