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在離婚訴訟中,可被法院采納的五種證據有“保證書”、“道歉書”、嫖娼事件和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做出處理......下面滬律網婚姻法編輯為您詳細介紹法院采納的五種離婚證據。
由于新婚姻法中規定了無過錯方可向過錯方索賠,所以一旦婚外戀被法院認定,無過錯方就可在財產分割上占得先機。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訴時,為主張對方存在婚外情,列舉了大量的證人證言,但這些證據都屬于間接證據,在沒有直接證據支撐以及對方否認的情況下,都會被法庭否定。
據了解,在現實在生活中,由于原告方取證難,大多數婚外情離婚案能被認定的屈指可數。
什么樣的離婚證據可以證明老公有婚外情并被法院采用呢?
一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二是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做出處理。
三是“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四是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拿實證據。
嫖娼看成婚外戀的離婚證據,實踐中認定不一
律師認為,最后一條有可能會觸犯他人的隱私權或者其他權利,原告取證據時應慎重,要注意證據的合法性。
第一類證據:對于過錯方自己的敘述,只要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即可以作為證據采納。
第二類證據:嫖娼是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但是不是婚外戀,實踐中認定不一,這種行為無疑是違背夫妻應互相忠實的義務的,但是不是達到認定為婚外情的情況,應視此事件的影響是不是導致雙方感情破裂而定。
第三類證據:單位的處理一般來講不具有法定證明力,但如果過錯方對此認可,也可作為證據。
第四類證據:認可觀點。
第五類證據:影視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但注意拍錄的證據有被法院否認的風險,因為可能侵犯他人隱私。
以上就是滬律網婚姻法編輯整理的可被法院采納的五種離婚證據,只要做好這些工作,那么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自己作為無過錯方不僅會處于有利地位,同時還會影響到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精神損害賠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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