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背叛與謊言的話題,在婚姻生活中許多時候被刻意回避。然而,這自欺欺人的做法,隨著私人偵探事務所的悄然興起,逐漸發生了變化。更多的人希望得到一個真相,盡管這個真相未必會使婚姻最終走向破裂。
2001年我們國家對《》進行了修正,雖未明確對婚外戀、外遇問題作出規定。但依據第四十六條:無過錯方可向過錯方索賠,因此如果婚外戀經法院認定,無過錯方可獲得損害賠償。但由于婚外戀取證困難,導致大多數因婚外戀而離婚的當事人無法獲得損害賠償。依據辦理大量離婚案件的經驗,無過錯方最好搜集以下證據:
一、“承諾書”"保證書”、"悔過書”等,無過錯方可要求婚外戀一方寫下上述文書,可成為重要證據;
二、婚外戀在外同居引發雙方的小沖突或嫖娼事件等,通常情況下可報警,令警方介入,警方的報警記錄及筆錄會成為重要證據;
三、單位對員工婚外戀查實處理后的相關處理意見;
四、雙方來往的書信、電話記錄、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照片、錄音錄像等(以合法方式取得)。
婚外戀取證的證據可證明事實真相應得到認可
夫妻間知情權與隱私權發生沖突時,應認可夫妻中受侵害一方取證的合法性。夫妻一方的取證是一種維權行為。“出軌”一方違背夫妻忠實義務在先,或第三者實施了侵害配偶權的行為,而作為受害一方在這種情況下實施偷拍配偶與第三者隱私活動的取證方式,實質上是在維權,其取得的證據應認定合法。采用這種方式有可能導致配偶方和第三者隱私的暴露,但首先這種隱私違背了公序良俗,嚴重侵犯了配偶一方的權利。其次,由于婚外情極其隱秘,不采取特別方法很難獲得必要的證據,沒有證據,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受害方很難獲得救濟。錄像、錄音、通信記錄、照片等通過特定方式取得的證據,只要能夠證明事實真相就應該得到法律的認可。
婚外戀取證的注意事項
但是現在私人偵探調查婚外戀取證的手段無非跟蹤、影像取證幾種,成熟中的私人偵探業也有一定的行業操守。業內人士表示,調查方式在影像取證方面一般比較慎重,為確保真實,并非一看見就拍,起碼當事男女在一起有過3次以上的親密行為才偷拍,因為一兩次不能說明他們就有婚外情。但無論如何都不會去偷拍床上鏡頭,因為那會侵犯當事人的隱私。“私家偵探這一行自律很重要,因為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此類婚外戀取證社會調查實際上是行走在法律的邊緣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