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手機短信的普遍化,通過手機短信揭發枕邊人有外遇的離婚案件也越來越多。
曾經處理過不下十起這類離婚案的戚律師指出,配偶從手機短信中發現枕邊人有外遇,是可以以此提出離婚申請,不過要作為通奸證據,就比較困難。在法律上,所謂通奸是指一名已婚人士與非配偶有性行為,而單憑手機短信的內容,是很難證明這一點的。即使手機短信的內容是很直接的說:”昨晚我們上床了”,也不能證明發送和接收簡訊的雙方有過性行為,因為雙方可以說這純粹是在開玩笑,甚或手機遭人盜用,除非他們愿意承認,那又另當別論。雖然手機短信難以證明配偶有通奸行為,不過當事人卻能以“配偶行為不合理”來作為離婚的理由。戚律師說:“如果當事人在看了手機短信的內容后,發現配偶可能與他人有不恰當的行為或關系,情緒因此受到嚴重的影響,諸如感到苦惱、悲痛,或有被背叛的感覺時,就能以配偶的行為不合理來提出離婚申請。” 換句話說,手機短信的內容是可以成為申請離婚的其中一個理由。
申請離婚的理由有很多,在一起離婚案中,又可分為“有爭執性”和“無爭執性”兩種。她說:“如果當事人從配偶的手機短信中,懷疑配偶有外遇提出離婚,而配偶又肯承認的話,就表示雙方對離婚的理由沒有爭議,那么手機短信的內容,就能在離婚申請中被接受。”
當場承認在外面有女人,把陳太太氣得幾乎崩潰,20年的婚姻就這樣給毀了。
提示您: 由于新婚姻法中規定了無過錯方可向過錯方索賠,所以一旦婚外戀被法院認定,無過錯方就可在財產分割上占得先機。但由于取證難,大多數婚外情離婚案能被認定的曲指可數。間接證據不認定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訴時,為主張對方存在婚外情,列舉了大量的證人證言,但這些證據都屬于間接證據,在沒有直接證據支撐以及對方否認的情況下,都會被法庭否定。
注意搜集六類關鍵證據
一、 是“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三、是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
四、是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是抓獲有超過普通朋友關系的行為舉止(如:擁抱、親吻,柺胳膊等),可通過拍照攝像拿實證據。
六、是捉奸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拿實證據,但不要侵犯他人隱私或其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