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秦女士:我與丈夫結婚30多年了,但是已經分開了10多年沒有在一起,互相都沒有什么往來,因為這些年我賺了點錢,現在對方想離婚,向法院起訴,聲稱要分財產。請問,他的要求有法律依據嗎?
江西云龍律師事務所李鑫律師:你和對方分開10多年,只是分居,在法律上講你們兩個還是屬于夫妻關系的,我國婚姻法有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都是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對方的要求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你的情況,可以提供一些你們分居10多年的證據,或者提供一些對方具有過錯的證據材料,向法院主張少分或者不分給對方財產。
市民秦女士:我與丈夫結婚30多年了,但是已經分開了10多年沒有在一起,互相都沒有什么往來,因為這些年我賺了點錢,現在對方想離婚,向法院起訴,聲稱要分財產。請問,他的要求有法律依據嗎?
江西云龍律師事務所李鑫律師:你和對方分開10多年,只是分居,在法律上講你們兩個還是屬于夫妻關系的,我國婚姻法有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都是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對方的要求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你的情況,可以提供一些你們分居10多年的證據,或者提供一些對方具有過錯的證據材料,向法院主張少分或者不分給對方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