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營山法院通過審理,判決兩人離婚。
何某(女)出生于1984年,由于家貧,小學畢業后便輟學外出打工,1999年,時年15歲的何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比她年長15歲的杜某,第一次見面,何某便被杜某成熟穩重的氣質所吸引,但是家人覺得兩人年齡太過懸殊,不同意他們在一起。情竇初開的何某不顧家人的反對,硬要和杜某在一起。很快兩人便確定了戀愛關系,次年10月通過虛報年齡,何某領到了結婚證。
正當何某沉浸在甜蜜的婚姻生活時,她漸漸發現杜某對她越來越冷淡,甚至對她大呼小叫,這在戀愛時從未出現過的。何某起初以為,婚前婚后兩個嘴臉,男人都是一副德行,便不以為意。可是,情況卻越來越糟,杜某拒絕和她同房,在一次爭吵中,杜某對何某大吼道:“一年多了,一個蛋都不下,你怎么當人家老婆。”說完甩門而去。何某聽說,終于知道了原因,蒙著頭哭了一宿。
原來,杜某家里只他一個“獨苗”,受傳宗接代觀念影響,對生子一事特別介意,一年多了,妻子的肚子一點動靜也沒有,心里郁悶,便把氣全撒在妻子身上。打那以后,兩人聚少離多,常為家庭瑣事爭吵,甚至大打出手。
2007年,杜某只身外出,一去不回,兩人互不履行夫妻義務,互不聯系。經過長達8年的分居生活后,2015年3月,何某向法院起訴離婚。
營山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的結合系合法婚姻,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原、被告雙方都應珍惜夫妻感情,但原、被告因未能生育小孩一事發生爭吵,進而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產生矛盾后,均未重視夫妻感情,沒能將夫妻感情矛盾化解。原、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自2007年分居生活至今,長達七年有余,雙方互無聯系,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可見原、被告雙方的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據此,法院判決準予原告何某與被告杜某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