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鄒女士詢問:我和老公于2014年年底結婚,因結婚時年齡尚小且彼此之間缺乏了解,現發現在一起生活矛盾很多,和老公談過離婚的事情但是雙方分歧很大,而且雙方住在一起經常發生摩擦,我現在想和老公分居,請問夫妻分居對離婚有什么影響?
市民謝律師解答: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傾向,另一方有必要在綜合考慮得失后,采用分居的措施。當然,不見得只有在有家庭暴力傾向的情況下,才采取分居的措施。如果一方已堅定離婚,在處理好財產及孩子撫養的前提下,如果經濟條件沒有問題,盡量采取分居的方式,可以更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即使第一次法院可能不會判決離婚,但如果在第一次訴訟期間,以及第一次訴訟之后,雙方關系仍然沒有改善,一直分居生活,為法院第二次判離就能提供更充足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