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居協議有什么作用?
(1)緩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離婚。分居可以使夫妻雙方暫時分離,各自冷靜,避免不必要的沖突,并反省除離婚外是否有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同時可以使當事人事前體驗離婚后所必須面臨的單獨生活及有關子女撫養安排等問題,評估自己是否有辦法適應離婚后的生活。
(2)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當事人提供合法的規避途徑。
(3)為離婚案件的審理提供證據的作用。《婚姻法》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作為法院認定夫妻雙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標準,在此條件下若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但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訴請離婚時,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而在現實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時間的長短,純屬個人隱私,當事人通常很難舉證,從而使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標準陷于非客觀性的境地,阻礙了離婚案件的公正審理。倘若夫妻雙方在離婚訴訟之前,簽訂了書面的分居協議,正好為分居事實的認定提供了證據上的支持。
2、分居協議是否有效?
分居協議屬于合同法的范疇,只要符合自愿合法原則,分居協議有效,一般分居協議涉及孩子臨時撫養、財產占有和處分、分居期限及離婚時財產的分割等內容。
3、分居協議是否需要公證或律師見證?
分居協議目前公證部門一般都不予公證,為避免日后爭議,可以委托律師起草和鑒證分居協議?
4、簽訂分居協議要注意什么問題?
夫妻之間,因感情不好,分居生活,如簽寫分居協議應注意哪些問題?請看下文:
(1)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說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協議中要說明子女有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3)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 (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為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為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 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4)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復合而要求離婚的,可協議離婚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5)分居的終止,協議分居可基于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制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5、分居協議的范本
分居協議書范本2016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x年xx月xx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xxx與xxx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分居期間,婚生子女xxx的監護權,暫歸xx。
五、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六、另一方xx給付撫養費xx元/月。給付方式:xxxx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x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xxx,時間為xxx。探望地點為xxx。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xxx
協議人:xxx
xx年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