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的自由度何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眾說紛紜,大相徑庭.但就國人的婚姻自由度而言,我不知是否世界自由之最?但肯定是全世界最自由的國度之一.因為我們以主觀度極強的近于虛無飄渺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當事人和法律判斷婚姻能否存續的標準.現實生活中我們接觸過很多視婚姻為游戲的男男女女,結了離,離了結,結了再離,離了再結,真有點把婚姻當作脫件衣服那樣舉重若輕.當然這種局面,首先歸功于我們擁有的自由而偉大的離婚法律.離婚幾乎沒有任何制約條件,如果兩人合意的話.即使不能合意,訴之法院,多半也是一次不成,過半年再訴也就能順其心愿了.
這幾天,正好看到一則消息,題為"中國80年代人離婚率偏高引關注",該文說: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發展快速增長的勢頭下,離婚率也隨之增加,80年代后出生的一代人離婚率尤其突顯,使得中國傳統社會的婚姻價值觀受到了沖擊。近年來中國離婚率逐步上升。中國民政部公布的資料顯示,在2005年有178.5萬對辦理離婚手續,高于上年的數字,而從2002年以來,離婚率一直在攀升。中國青年報指出,北京去年有2萬4千952對夫妻辦理離婚,有五分之一婚姻維持不到3年,三分之一婚姻在5年內離婚,不到1年的有970對,不到1個月的有52對。離婚者中1980年以后出生的人占相當大的比例,其中90%的夫妻是獨生子女的一代。
這則數據可能反映了中國的離婚現狀.讀此后,不禁想起以自由浪漫著稱的法國.我們不妨看看別人的法律是如何規制婚姻的.首先打官司離婚要有法定的離婚原因,即對方有過錯,如通奸,重大暴行,虐待,侮辱,受名譽刑等,不象我們那樣,想離了就以感情破了為由起訴離婚;第二即使離婚理由成立,法院也不是立即宣布離婚,而是有一年考驗期,讓雙方當事人冷靜思考,理性回味,盡量重修和好;第三離婚后果嚴厲,離婚的夫妻不得再復婚,因為婚姻不是兒戲.一方因通奸而離婚的,一輩子不得與相奸者結婚.如果是女方通奸,對不起還得服刑不少于三個月不超過二年(這一條好象有點男女不平等哦,男方通奸導致離婚,其后果法律并未規定).那么有人會說,我們可以協議離婚,一紙離婚協議交到民政部門,離婚證立等可取.在法國,協議離婚也是有的,不過也不是一紙協議那么簡單的,協議離婚也得在法院辦,要求也非常嚴厲,比如,有年齡限制,夫不滿25歲或妻不滿21歲,夫妻不能提出協議離婚(要知道法國的法定結婚年齡可是男18歲女15歲);有時間限制,結婚時間太短的(不滿2年)或結婚時間夠長的(滿20年)或妻子超過45歲,都不得協議離婚;有再婚限制,協議離婚后,男女雙方均得離婚3年后始得再婚.還有一套征求家長意見等等相當復雜的程序,總之協議離婚不是讓你五分鐘搞定,一離了之,而是要切切實實"煩"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