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手續】分居5年了如何離婚
網友咨詢:分居5年了,一直沒有辦理離婚,現在我想離婚,可是沒有結婚證甚至連他家都找不到了 ,該怎么辦?
滬律網律師回答:你去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民政局開具婚姻關系證明書,然后帶上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書去被告戶藉所在地法院立案庭遞交民事起訴狀,從而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可以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可以作出缺席審理和判決。你只要提供以感情原因分居二年以上的證據,法院就會判決離婚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