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姐姐結了婚丈夫吸毒又打人 離婚卻犯難
金灣小林鎮廣發村李女士最近一直被離婚問題困擾。二十年前她因沒到結婚年齡,拿姐姐的身份證辦理了結婚登記,沒想到二十年后因不堪家庭暴力想離婚時卻遇到障礙,法院對其離婚申請不予受理。李女士不服,向市中院提出上訴,于昨日提交了律師的代理意見書。
冒充姐姐結了婚
李女士是廣發村村民。二十年前,經朋友介紹,她與吳某相戀。兩人同居半年后,李女士懷孕。由于李女士當時年僅19歲,無法辦結婚登記,于是冒用自己姐姐的身份信息,在1989年5月與吳某在民政部門領取了結婚證。所以其結婚證上時用的是自己的照片,姐姐的名字和身份信息。
吸毒老漢打老婆
據李女士透露,丈夫吳某婚后一直游手好閑并喜歡酗酒。
此外,李女士告訴記者,1990年初,她開始發現丈夫吸毒,至今他已先后四次被強制戒毒。為籌毒資,吳某變賣家里許多值錢東西,后來更演變成只要一缺毒資就暴打李女士要其拿錢。
李女士挽起衣袖,記者清楚看到她手上布滿瘀黑傷痕,眼角下還留有深深的疤。據小林派出所辦案記錄和小林衛生院的診斷證明顯示,吳某曾在2007年9月將李女士打致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想離婚卻離不成
李女士哭著表示,20多年一直不敢離婚是怕會連累姐姐。她說:“每次被打后都想離,但吳某卻威脅她稱,一離婚就會露餡,那她姐姐就會構成重婚罪。”可在去年年初,剛從勞教所出來的吳某不但再次復吸毒品,還多次到兒子的學校鬧事。為此,李女士決心要通過離婚來擺脫吳某對孩子的糾纏。
2009年9月,李女士拿著廣發村村委會出具的證實雙方存在婚姻關系的《證明》來到民政部門申請離婚。而金灣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卻表示,因結婚證登記的信息與李女士身份信息不符,由此李女士無權提出離婚。無助的她只好到市婦聯法律援助處求助。根據法援處郭涇亮律師的指引,李女士在2009年10月23日向金灣區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沒想到法院卻不予受理。金灣區法院在12月16日作出民事裁定:認為李女士違反了結婚的登記程序,不符合起訴條件,駁回原告的起訴。
李女士不服裁定,于2010年1月14日向中級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訴狀,堅持繼續通過訴訟解決與丈夫的糾紛。記者昨日獲悉,市中級法院已于近日受理此案,并將擇日開庭。
丈夫尚在勞教
另據了解,記者采訪時,吳某因復吸毒品,已于今年3月份被送進勞教所強制戒毒,記者嘗試與其聯系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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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是否構成重婚罪?
在訴訟的整個過程中,李女士最擔心的問題是,姐姐會不會因為自己提出離婚而導致重婚?律師告訴記者,李女士姐姐的行為并不構成重婚罪,因為構成重婚罪必須要有主觀故意和客觀上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等要件,而李女士姐姐僅是提供了個人信息,沒有客觀上共同生活,由此不屬重婚罪。但律師補充表示,李女士以他人名義辦理結婚登記,存在欺騙行為,相關民政部門可對其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