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計劃:守住最后的尊嚴和財產
記者在城北一個小鎮的茶樓里,見到了翁飛。他所在的單位在這里接了一項工程,他是趁午休時間出來接受采訪的,一臉的憔悴。翁飛是一個粗線條的人,說話爽朗而輕快。
只是說起妻子的變心,他的言語間才充滿了憤怒。但在離婚的問題上,他自信而聰明,有條有理地跟我分析:如果現在離婚會怎么樣,如果妻子堅持不離,那么兩年之后……憤怒,促使他變成了一個“斗士”——為了尊嚴和財產而“戰”。
十年恩愛
齊心協力勤儉為小家
我所在的單位,在全國各地都有工程,所以我跟著跑了很多地方,后來就到了成都。我一直沒有戀愛結婚,1997年,我34歲了,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江雪。江雪來自農村,在一家企業做零工,比我小10多歲,看上去老實本分,很乖巧的樣子,惹人憐愛。
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我喜歡上了江雪。趁一個假期的機會,我陪江雪回了她在農村的老家。江雪家非常貧窮,農活也很繁重,想到她曾在這里辛苦地生活,我心里有了一種帶她走出苦海的愿望。回到城里的那天,我慎重地對江雪說:“江雪,嫁給我吧。我一定讓你生活得幸福。”江雪猶豫地說:“我是一個農村來的打工妹,怎么配得上你?”我拍著胸脯說:“放心,你的問題我來解決。”
隨后,我托人為江雪辦了一個城鎮戶口。雖然還是沒有正式的工作,但江雪也變成了一個城里人。江雪很高興,對我也很感激,很快就同意了我的求婚。沒過多久,我們就舉行了婚禮。江雪沒什么積蓄,結婚時所有東西都是我來置辦的。我對此毫無怨言,畢竟,自己終于有了一個家,有了一個心愛的女人。
婚后,我們住在單位分給我的公房里,日子雖然清苦,但過得還算快樂。江雪不善言辭,也不大與人交往。她是個很節儉的人,她總是給自己買那種非常便宜的衣服,連買菜都是等到天黑時去,就是為了能節約一點錢。如果我不在家吃飯,她自己就吃方便面,真是節儉到了極至。那幾年里,我的收入一直不高,多虧了江雪的節儉,才讓生活順利地維持了下來。
1998年,我們有了孩子,江雪只好從廠里辭職照顧孩子,掙錢養家的重擔便全部落在了我的身上。有時候,因為工程在外地,我擔心沒有更多的時間陪著她和孩子,江雪就總是鼓勵我說:“老公,你要多掙些錢,我們一家人才能過得幸福。”我們達成了共識,只要有掙錢的機會,不管多苦多累,不管分離多久,我都主動申請去外地做工程。到了2002年,我們的經濟條件就一天比一天好轉了。
但是,在這些恩愛的背后,我們一直或多或少有一些矛盾。我因為性格很直,向來有啥說啥,江雪對此很不滿,總是責備我:“你說話總是那么難聽,會得罪很多人的。”我最先得罪的就是江雪的家人。有時候,我們一起回去看望江雪的父母,雖然每次我都會給他們幾百元錢,但我嘴里卻不自覺地說些“農民生活習慣不好”之類的話,這讓江雪很生氣,覺得我瞧不起她。
前幾年的暑假,江雪的侄兒小勇到我們家來玩。小勇吃飯前總是不洗手,我擔心他把我們的孩子帶壞,于是就責備了他幾句。沒想到江雪對此大為光火,沖我發氣說:“小勇好不容易來城里玩幾天,你就這樣罵他,你讓我怎么面對我弟弟?”而我覺得孩子有不好的習慣當然要管教,兩人就常常為此發生爭吵……
我一直以為這些分歧是小問題,可后來卻成為江雪離開我的理由,真是讓我始料未及。我只看到了幸福,以為這個家只會越過越好!
一朝變心
盛怒之下我們一拍兩散
2006年1月,我隨單位去川東做工程。雖然人在外地,但我對妻兒的思念卻一天都沒有中斷過,除了經常給家里打電話,我基本上每個月都會回家一次。每次回來,看到江雪和孩子過得好好的,我的心里就覺得特別踏實,感覺所有的辛勞都是那么值得。
可是,就在2006年5月,江雪突然給我打電話,說要出去幫人做生意。我擔心她性格內向,怎么做得好生意?可江雪一再給我保證:“老公,你放心,我肯定能干好,我也得為家里出點力。”我只好勉強同意了。
過了一段時間,我回來探親,去江雪打工的地方找她時,才知道她是在幫一個農村來的年輕男子做生意。當時,我也沒多想,覺得既然她找了一個工作,也許不算壞事,畢竟長期在家不上班也不是長久之計。
7月底,我因為生病回家休養。這次回來,我發現江雪像變了一個人似的,突然愛打扮起來,每天出門前都要在鏡子前照半天。我隱隱覺得有什么問題,可又不好明確地向她提出來。有一天,我在樓下和幾個老鄰居閑聊,才知道我不在的時候,家里已經出了“大問題”。鄰居說:“你回來之前,江雪總是帶一個年輕男子回來住。幾乎都是半夜時分來,凌晨六點就離開了……”我聽了很生氣,但沒有親眼所見,還是半信半疑。
整個8月份,我都在家休養,發現江雪總是躲到旁邊去接電話,有時候還很晚才回家。想到她的種種表現,我肯定她已經有了外遇,而那個男人就是她幫忙做生意的人——于輝。但是,他們的關系到底如何了?我還是不得而知。我雖然很生氣,但也沒好發作,畢竟我并沒有什么真憑實據。我想:“在這個世上,紙是包不住火的,早晚有一天,我會拿到證據的。”
9月,我隨單位去青白江上班。我一般在周末時回家,可每次回來都見不到江雪和孩子,給她打電話她的手機卻經常關機,要么干脆不接。我打聽到,于輝家在離成都不遠的農村,他每周五都會來接江雪和孩子去農村老家玩。國慶大假,我回來希望看看孩子,可他們又把他接走了,我非常生氣。
10月份,因為工程結束,我又回到了家里。有一天,江雪帶了幾件于輝的衣服回來洗,我終于憤怒了。問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江雪承認自己已經和于輝在一起,她說:“我們緣分已盡,早晚都得分手。”我從孩子那里知道他在于輝家的情況,還有我不在家時于輝來家的情況,證實了江雪和于輝早就同居的事實。
我去找到江雪的表姐,希望她勸勸江雪,畢竟我們已經夫妻10年,孩子也大了,我希望她為了這個家,不要意氣用事。表姐找了江雪好幾次,可江雪毫不動搖,她對我說:“你已經老了,不中用了,這個婚是離定了……等你分到新房子,我們就離婚。”我氣得說不出話來。她又說:“你不是瞧不起農民嗎?我偏偏喜歡他。”
12月份,江雪變得更加有恃無恐,還買了菜回家替于輝做飯,把我的被子拿去給于輝用,說是算借我的。我幾乎被氣瘋,氣憤地罵道:“你拿出去了就永遠不要拿回來。既然如此,你還是滾吧。”趁她出門的機會,我立即找人換了家里的門鎖,再也不讓她回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