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經判決不予離婚,那么,多久之后一方才可以再次提起訴訟呢?近日,解莉(化名)向礦山集司法所咨詢。
解莉說,自己和老公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如果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自己還要等多長時間?
礦山集司法所表示,法院判決離婚案件時,只有在確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法院才會準予離婚。若法院判決不予離婚,原則上無新情況、新理由,從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法院不予受理;若已經受理的,法院應裁定駁回起訴;如果出現諸如說明感情確已破裂的新情況、新理由,可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若在此6個月內,另一方起訴要求離婚的,即使沒有出現諸如說明感情確已破裂的新情況、新理由,也可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