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我朋友夫妻倆在結婚前共同出資購買并裝修了男方單位的集資房,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男方的。結婚幾年后,女方發現男方有外遇已經3年了,經女方多次勸說,男方也多次保證,但實際上男方仍不悔改。在此期間女方保留了男方婚外情的照片以及曖昧的短信等證據。請問:女方如果現在提出離婚,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律師解答:目前,如果直接起訴離婚,由于房產證上所寫的是男方的名字,且房子是在婚前取得的,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應當認定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沒有產權。本案中,如果女方在購買和裝修房子上有一定投入,女方應取得或者保留男方認可女方投入的證據,以便在訴訟時主張女方的婚前投入。如果沒有這些證據,女方不妨再給男方一次機會,讓他寫一份保證書,表明如果男方再不悔改,出現婚外情,女方將提出離婚,同時注明夫妻雙方在這套房子上投入的財產狀況。
對于女方僅以保留的男方的婚外情照片和短信作為起訴證據,一般來說這些證據還不夠充足,訴訟的風險較大。但是如果在有保證書等相關證據的基礎上,女方提出離婚,這些照片和短信一旦被法院采信,依據婚姻過錯一方給予無過錯一方賠償的原則,女方可以多分得一些財產,同時可以向對方主張精神索賠。
相關知識: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注意區分離婚損害賠償與婚內侵權的界限。
婚內侵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及身體遭受侵權造成的損害,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的財產被毀、一方遭虐待或身體上受到傷害?;閮惹謾嗫梢园l生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任何時候,婚內侵權賠償訴訟可以隨時提起。
而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提出只限于離婚訴訟當時及之后一年內。離婚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對因婚內侵權行為致使夫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受害人起訴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法院應合并審理,因此時發生了婚內侵權賠償與離婚損害賠償的競合。
?。?)注意區分離婚損害賠償與離婚財產分割的界限。
離婚財產分割是在夫妻雙方平等的原則下分割。在分割過程中,對無過錯方的照顧是在平等的前提下,對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上照顧無過錯一方。而離婚損害賠償是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后用過錯一方的財產進行賠償。
當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高于夫妻共同財產時,為保護無過錯一方的利益,應先進行離婚損害賠償,而后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