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后夫妻因瑣事離婚,法院發出冷靜通知書
17日,安岳縣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庭長蔣新儒介紹,今年2月,一名年輕女子前往該法院起訴,要求與丈夫離婚。
經過法院調查發現,這對夫婦均為85后,結婚后因為帶小孩等瑣事時常發生糾紛,“后來打了一次架,女方離家出走了。”主審法官李洪婷介紹,女方外出務工兩年后,回到安岳縣并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經過了解,這對夫妻發生糾紛,主要原因在于雙方年輕、脾氣大,“都堅持自己的個性,離婚可能是出于一時沖動。”
今年3月,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女方放棄訴訟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較冷淡。”李洪婷說,開庭結束后,法院決定對這對夫妻發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這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從安岳縣法院新設立的“家事少年審判庭”發出,通知書內容由該庭庭長經過一天推敲最終形成。
離婚冷靜期,四川是首創嗎?其實不是的!河南上海等地已經試行。
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后再行決定,期間,政府安排雙方進行婚戀輔導以挽救婚姻。2010年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西南計算機有限責任公司經濟運行部副部長黑新雯表示現在離婚手續太簡單,沖動離婚的年輕人越來越多,是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她建議修改《婚姻登記條例》,規定離婚時增加雙方當事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婚姻調解書。由此離婚冷靜期就應運而生了。
離婚冷靜期,你真的需要嗎?
有人表示贊同:婚姻需要雙方理解和包容,不要輕易鬧離婚,特別已有小孩的,會給孩子的成長造成一定的影響!設置冷靜期,避免了一時沖動造成的遺憾,有多少夫妻因一時沖動負氣就離了,冷靜下來就會后悔,有了這個離婚冷靜通知書,大家都有個緩沖,非常好。
但是也有人反對:說實話夫妻兩個走到一方能提出離婚要求的地步不知道要經過多少的權衡和鼓足多大的勇氣,既然訴訟了,就不可能再過下去了,即使勉強不離,以后的日子也是雞飛蛋打,不如成全,彼此放手。
還有人擔憂:這樣做會不會擴張了民訴法中止訴訟的規定?
最后: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婚姻狀態的權利,合法的婚姻關系受到法律的保護,走進婚姻生活絕不像是領張證那么簡單,同樣的離婚也沒那么容易。在“中國式離婚”中,很少有人愿意冷靜下來好好協商,和平解決,在各種問題上喜歡爭得你死我活,互不退讓,導致離婚的成本太高,對雙方和下一代的傷害很大。
離婚沒有那么容易
離婚中的物質分配包括財產分配,孩子撫養費,如果要通過法律途徑,還有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共同處理,并采用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財產分割: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一人一半。現金存款容易解決,只是少得一點利息,房子、汽車等固定資產和貴重的實物資產則需要請評估師或者拍賣行處理,又要支付一筆額外費用。
訴訟費用: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撫養費:如果夫妻有孩子,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撫養費,一般情況是固定工資的20%-30%,即使沒有固定收入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律師費用:離婚的律師費用從幾千到上萬不等,如果涉及財產分割,律師費用按比例收取。
在離婚時,處于弱勢一方并不完全清楚對方財產,在財產分割時處于被動地位,但是這些也只是物質方面的粗略說明,離婚不僅僅是算清“經濟賬”,更多的是無形的精神損害和情感傷害,這些是夫妻雙方勞燕分飛后無法彌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