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半年后,章某跟前妻提出復婚遭到拒絕。6月5日夜里,他竟在前妻家門口將她割喉殺死。昨日,章某因故意殺人罪在南京中院受審。在法庭上,他稱為了買房子,與前妻湯某假離婚,可沒想到后來湯某卻不愿意復婚,還聲稱要跟別人結婚,他一怒之下,才下了狠手。
他曾多次說“不想活了”
章某的姐姐介紹,去年年底,她曾聽弟弟說過他和妻子商量假離婚買房的事情。
案發(fā)那天下午3點多,她收到弟弟的短信,“說不能復婚,他就不活了之類的。”
想到弟弟以前也這樣說過,她最初并未在意,沒想到晚上就出事了。
“為買房假離婚后,她不愿復婚”
昨天下午2:30,章某被帶上法庭,身材高大的他,整個庭審期間都低頭弓背,雙肩不停顫抖,一直在啜泣。
章某在法庭上稱,他與湯某早在2004年就相識了,兩人感情很好,還同居了5年。一直到2011年8月份結婚,湯某帶著跟前夫所生的孩子,與章某住在一起。婚后兩人不再那么和睦,吵架時有發(fā)生。
婚后快有一年時,湯某對章某說,自己想在六合買一套房子,但必須要有單身證明,兩人就商量先離婚,買房后再復婚。2012年9月份,他們辦理了離婚手續(xù),并且分居。此后,湯某經常找他陪同去六合看房。
眼看湯某買房子的事情告一段落,章某提出復婚卻被拒絕,得到的答復卻是“保持現狀”。但兩人并沒有斷了聯系,章某稱,“兩人還像夫妻一樣”。之后他多次要求復婚,但每次得到的答復都是“保持現狀”。直到案發(fā)前幾天,湯某還讓章某陪她一起去買車。
“我們說好為買房才假離婚,可后來她卻當了真,還跟別人好上了。”
案發(fā)前6天,她與網友閃婚
章某稱,湯某不愿復婚,他越想越不舒服,留下“沒有湯某,我不能活”的遺書后,下了毒手。
案發(fā)后,警方在被害人湯某的家中調查時,發(fā)現一本2013年5月30日才領取的結婚證。
這本結婚證上顯示,在案發(fā)前6天,湯某已與另一名男子結婚,該男子就是跟她同住一個小區(qū)的王明(化名),昨天他也到庭作證。
據王明介紹,案發(fā)前不久,他通過網絡認識了湯某,經過幾天的交往后,湯某提出要跟他結婚,“領結婚證前,我們倆確實相互不了解。”
而昨天的法庭上,行兇的章某稱,案發(fā)前,他一直爭取跟湯某復婚,此前根本不知道她這么快就又結婚了。
爭議焦點
焦點1
是蓄意還是激情殺人?
昨天法庭上,公訴人稱章某當天留了遺書給他家人,還拿了兩把兇器,又在被害人家門口等了20分鐘,明顯是有預謀、有計劃的。
對此,辯護律師稱,首先雙方都很熟,不存在踩點問題。他一直想與湯某復婚,當天被湯某當面拒絕。當晚他喝了白酒情緒爆發(fā),屬于一時激憤,而不是預謀。
焦點2
被害者是否有過錯?
公訴方認為,兩人離婚之后都是自由之身,女方有權利再婚,沒必要通知章某,并不存在過錯。
不過,辯護律師稱,兩人盡管離婚但湯某頻繁地與章某交往,同時又一再拒絕他復婚的請求。也就是給章某希望,又讓他失望,給章某的打擊很大,無形中也給自己增加危險,湯某是有過錯的。
焦點3
他算不算自首?
昨天庭審上,辯護律師還提出章某應該算自首。律師稱,章某在醫(yī)院醒來后,第一時間就對警方供述了自己的行兇事實,大大減輕了警方的工作量,應該被認定為自首。
不過,公訴方回應,章某是畏罪自殺未遂,后來被警方控制,并不存在自首情節(jié)。
目擊血案的他
時隔5個月,被害人的兒子仍未走出陰影
這起血案發(fā)生時,被害人湯某15歲的兒子小勇(化名)從房門上的貓眼里,目睹了媽媽躺在血泊中的樣子。
至今,事情已經過去將近5個月,可小勇仍然困在媽媽在自己眼前被殺害的陰影中,他至今仍不敢獨自一人上下樓梯。
初中畢業(yè)的暑假,“兩個多月,孩子基本沒有出過門,”小勇的爺爺說,事情發(fā)生的那幾天,小區(qū)里的鄰居經常會聚在一起議論紛紛,他就躺在床上,聽見樓下傳來的聲音,都會毫無征兆地激動起來,朝著樓下大聲吼叫。
上高中之后,每天早上,小勇的爸爸將他送到距家?guī)坠锿獾鸟R群公交車站;下午六點多再去車站接回兒子。
“沒辦法,孩子現在還是沒能走出陰影!”小勇的爸爸說,兒子在樓道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感,“從那以后,每次他出門,都要我送他下樓,回來的時候,也要我接他上樓。”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xù)至今。小勇的爸爸說,“雖然事情并不是發(fā)生在我家的門前,但是他的心里,對這樣的樓道,充滿了恐懼。”
昨天庭審結束后,法院并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