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相關法律的不斷完善,對于酒駕等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行為更是嚴肅處理。可是,總有人藐視法律的威嚴,去年的時候,就有這樣能的一起案例。鄺某喝酒后,又吸食毒品,駕駛著自己的轎車,造成了3起交通事故,最為嚴重的是,導致一名中學生身亡。
2015年7月9日23時至次日凌晨2時多一點,鄺某和朋友在酒吧喝了8罐啤酒,還吸食了K粉,他駕駛一輛小轎車,沿著花都區花山鎮紅群村天心路由西往東行駛至海龍機械廠路段時,與前方同向行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兩人受傷,兩車部分受損。其中的一名女中學生韋某,因為搶救無效而死亡。事發時,鄺某覺得并不會有什么事情,就馬上逃離了現場,當時時速60公里左右。隨后,治安員楊某發現鄺某駕駛車輛有很大的問題,當他駕駛警用摩托車去追鄺某時,在一個紅綠燈處,鄺某突然啟動車子撞上摩托車,摩托車駕駛者倒地受傷。楊某說,當時鄺某“神情呆滯”。當鄺某清醒后,認識到自己犯下不可饒恕的錯誤,鄺某及其家屬對傷者進行了賠償,并支付給韋某家屬部分費用。廣州市中院一審判處鄺某無期徒刑。鄺某提起上訴,并再次賠償 被害方經濟損失5萬元。鄺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好,二審期間又積極彌補自己犯下的錯誤,獲得了被害人一定程度上的諒解,二審的時候改判為有期徒刑15年。
滬律網上海交通事故律師指出:酒駕一直都是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而且,毒品相比較酒精,對人體腦部傷害更大,更容易麻醉人的神經。本案中,鄺某喝酒吸毒后開車,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更是讓一名中學生離開了愛她的這個世界。最后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刑。根據《治安處罰法》及相關規定,對于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于成癮者要進行強制性戒毒。
這起案件是不是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呢?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車一族也是越來越多,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也是越來越大,作為駕駛者,承擔的不僅是自己和家人,還有社會,所以,一定要對自己和家人,對這個社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