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群流傳了兩個不同的視頻,一個是轎車逆行并撞倒多名行人的視頻,一個是民警鳴槍的視頻。近乎相似的兩個視頻一出大家將兩者巧妙的聯系在了一起,一時激起千層,民眾們紛紛表示驚呆了。但隨后官方表示這兩個視頻并非同一個,不過目前兩件事都在進一步調查中。
近日,在微信群中瘋傳,2016年1月23日16時許一輛黑色比亞迪汽車在人流密集的廣場人行道掉頭并沿著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逃逸,造成4名路人受傷(3人軟組織挫傷,1人骨折)。通過視頻我們可以看到當時一名交警見此情景緊追該輛轎車。隨后,警方將肇事車輛查獲擋扣,但肇事嫌疑人已逃離。
而后網上又流傳了一段市民拍攝的視頻,也是一輛黑色的轎車,通過視頻我們能聽到警察在鳴槍,并伴隨著電棍的聲音。
連續兩個視頻出來后,大家以為是同一件事情的嫌疑人紛紛對該事件進行熱烈討論。
不過很快經過確認,后一段視頻是發生于1月21日的事件,當時當地公安的便衣民警在對一起盜車案的嫌疑人實施抓捕,但沒料到的是嫌疑人持刀劇烈反抗民警的抓捕。于是在警告無果的情況下,民警鳴槍示警,聽到民警開槍后嫌疑人害怕棄車而逃,隨后被剛趕到現場的民警圍追堵截抓個正著。民警當場從該嫌疑人的身上搜出冰毒、麻古等毒品,現場擋獲被盜車一臺,并繳獲匕首一把。目前,該案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而第一個視頻于2016年1月23日16時發生,此后警察局聘請當地專家組對該事件做了認真的分析,最終于1月25日13時許將犯罪嫌疑人時某抓獲。經查,原來事發時,時某為無證駕駛,所駕車輛系套牌車,看見當時正在執勤的交警,恐自己無證駕駛套牌車的行為被執勤民警發現。遂為躲避交警檢查,駕車逃逸撞傷路人。目前,時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滬律網上海刑事律師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時某在公共場所罔顧他人性命安危,為自身利益逃避警察追捕,倒車并逆行,造成4名路人受傷(3人軟組織挫傷,1人骨折),其行為已經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現在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