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共生育五個子女,父母現已過世了,他們有一套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現在在產證要變更,我們五個兄妹姐妹一致同意給大哥,可是有不愿意給他的妻子,因為他的妻子和大哥的關系不好,準備離婚,寫大哥的名字就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我們怎么操作呢?
在沒有遺產的情況下,一方繼承的遺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你們這樣的情況,建議在你大哥離婚之后,再辦理繼承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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