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時候,我買了一套動遷房,簽訂了房屋轉讓合同并支付了大部分的房款,房子對方也交給我了。當時因為政策原因要3年才能過戶,所有就暫時沒有過戶,最近可以去過戶了,但賣家卻隱瞞我把房子賣給其他人了,我這份房屋買賣協議是否有效呢?
協議是有效的,如果賣家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你可以起訴追究賣家的違約責任,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你的損失,你還可以就損失要求賣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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