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有5個子女,父親在世時,我承擔了大約20多萬父親的醫療費。現在父親過世了,他名下有一套房屋,還有存款和股票,都有弟弟在保管。我所承擔的父親的醫療費是否應當在遺產中優先返還給我?剩余的部分,再作為遺產分割?
可以把你們為被繼承人墊付的相關費用在被繼承人的遺產中扣除,剩余部分作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根據法定繼承分割。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133-700-11000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