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將簡單介紹:
1、離婚時女方會得到優待,比如在房屋、,并不是法院有親戚的結果,是我國對女性的保護。
2、關于撫養權,可以證明一方無經濟能力,有疾病,或者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惡習等,或證明自己的經濟能力、生活習慣可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長。
3、如證明了一方有法律規定的過錯,不適于撫養孩子,可相應要回撫養權和適當多一些的。
4.不要簽收調解書,堅持要判決。調解喪失上訴權。判決結果對一方...
一、證明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一)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證明書、戶口本以及身份證。
(二)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三)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
(一)如涉及,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二)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
【內容提要】離婚損害賠償制度這一規定是在充分考慮我國婚姻家庭現狀,為維護健康的婚姻家庭關系而做出的,對制裁離婚過錯者,保護無過錯方,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人身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審判實踐中由于當事人在舉證方面往往力不從心,從而影響了該制度真正發揮其制裁與保護的目的。本文就此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關鍵詞】損害賠償 舉證不足 舉證能力
修改后的規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即該法第四十...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應訴時,可提交證據復制件或復制品,但在交換證據和開庭審理時必須攜帶證據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質證。
2、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根據《規定》第十一條履行相關證明手續。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4、當事人應當對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并裝訂成冊,在證據清單...
鑒定結論是具備鑒定資格的鑒定人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針對專門問題進行分析、鑒定后所做的結論。婚姻案件中,常見的鑒定結論有:傷殘證明、診斷證明、精神狀況證明、結論、房屋價格評估報告等。對于傷殘證明及醫院的診斷證明,主要應運于有行為的案件中。精神狀況鑒定證明,主要出現在一方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為限制民事行為人的情況。而親子鑒定,主要出現在一方對于孩子與自己的血緣關系...
證人證言;是批證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和當事人所作的陳述。證人證言特點:
(1) 夫妻生活的私密性,決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實,不具有公開性及社會性。
因此,能夠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節的知情人范圍往往限于當事人的親朋好友之間,證人證言往往與出證一方當事人關系密切,或者與雙方當事人關系密切,證言內容具有一定的傾向性。雖然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凡是知情案件真實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但此類證...
視聽資料:從證據學上講,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光盤、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當事人舉證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視聽資料證據被當事人采用。比如,手機錄音,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此類證據的特點是:
1)證明材料的直觀性。不論是錄像還是錄音,一般都是當事人或其他相關證人直接的表述,特別對于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認...
2002年4月1日生效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對當事人一、二審舉證責任及規則作了一系列祥細規定,但對民事抗訴程序檢察機關的舉證責任及規則僅是作了簡單規定,審判實踐中不易于操作,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因此,筆者試就此作一些粗淺探討。
一、明確民事抗訴程序檢察機關舉證責任及規則的意義。
1、規范民事抗訴程序檢察機關的舉證責任及規則是審判方式改革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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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偵探”這一源于西方的詞匯在中國“著陸”后,漸漸被剝去了它神秘的外衣。如同雨后春筍般出現的調查公司,分布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它們被冠以某某調查公司的名號,卻沒有一家敢標榜自己為“偵探公司”。從名字的隱諱之處便能看出其游走于法律邊緣的尷尬地位。
業務趨向
一名已有四年多從業經歷的“私人偵探”朱先生坦承,目前京城的調查公司主要業務來源是...
近日,成都商報登出這樣一則消息:“一個特殊的組織—成都女子維權調查中心正式成立。該組織負責人宣稱:婚外債、、轉移婚姻共同財產將成為其受理的主要業務;維權形式則包括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丈夫的婚姻過錯各項進行取證,協調夫妻緊張關系等。這個組織的調查員即人們俗稱的”愛情偵探“來自省內各地,清一色的女性,近九成是離異的人士。”這則消息一經公布,引起人們的議論紛紛。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