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關不關心新聞,最近你的耳邊一定有這樣兩個字:二!胎!二胎政策讓全國人民陷入了沉思,其中感受最復雜的應該是70后了,網友開玩笑說:可憐的70后被時代耍了,我們想再生一個,你說要計劃生育。我們生不動了,你說要放開二胎。而江蘇的70后媽媽劉女士就沒趕上“二胎”的浪潮,因為超生遇到了許多麻煩。
出生于1974年的劉靜靜是蘇勁力化肥公司的一名女工,正好趕上國家計劃生育實行。她與丈夫與2002年生下了自己的一個孩子。多年來,劉靜靜工作和家庭生活都非常美滿,靜靜從96年就開始在現在的單位工作,十多年來為工作單位盡心盡力,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2008年底,勞動合同到期后,雙方續簽了三年期勞動合同。
2011年10月的一天,劉靜靜因避孕失敗發現自己意外懷孕。夫妻二人很喜歡孩子,雖然不符合生育二胎政策,但是經過慎重考慮,仍然決定承受該承受的后果,將孩子生下來。
而當公司知道這個消息后多次找她談話,要求辦理計劃生育二胎審批手續或終止妊娠。
劉靜靜心想,為了安心養胎不如就先辭職吧,正當要提交辭職申請的時候,公司竟然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將她調到具有嚴重職業危害的40噸鍋爐操作工崗位。
腆著大肚子的劉靜靜進入鍋爐操作車間后,由于公司這樣過分的調動打消了辭職念頭,拒絕到變動后的崗位工作。隨后,公司發出書面通知,限令她于年底前將生育二代準生證交至公司或終止妊娠,否則與她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2012年1月,公司經研究并征求工會意見,作出了解除她的勞動合同的決定。
收到公司的解除合同決定,劉靜靜不服,向大豐市仲裁委申請仲裁。一個月后,仲裁委作出仲裁裁決書,對她的仲裁請求不予支持。2012年3月,劉靜靜不服仲裁裁決,將公司訴至大豐市法院,請求判令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賠償其經濟補償金78639元。
最近,江蘇省高級法院公報公布了這一判決結果,她的訴求得到法院支持,判決也改寫了用工單位“超生無償開除(辭退)”的規則。
上海勞動糾紛律師提醒大家,雖然中央已明確2016年將全面開放二胎,對于政策窗口期的“搶生”行為,大部分省份明確表示,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實前,不符合條件生育“二孩”的仍屬違反政策。本案中,根據勞動合同法總則第4條,明確了企業制定規章制度的范圍限于“勞動規章制度”,計劃生育顯然和“勞動權利義務”無關,既然不在這個范圍內,企業就無權規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是“嚴重違紀”,也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合同,因為勞動合同法沒有賦予企業這個權力,這也是法院判決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