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云南省廣南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男女雙方持自行達成的協議到法院離婚,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男女雙方請求法院確認其自行達成的協議:女方自愿與男方離婚;男女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小孩男方自愿撫養教育,撫養教育費自愿負擔。
2009年10月13日,男女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結婚,2010年2月16日生育一小孩,男女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財產和債權債務。事因雙方結婚后經常爭吵而產生矛盾,夫妻感情已破裂,男女雙方協商達成離婚協議后,請求依法確認其自行達成的離婚協議。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為有利于小孩的成長,并做雙方的和解工作,使雙方能夠互諒互讓,可男女雙方堅持要求法院確認其自行達成的協議,為此,法院作出如上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