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后財產糾紛的處理范圍和價值如何確定-法律快車
答: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范圍,既包括離婚協議中末涉及的財產,也包括《》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一方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及偽造債務侵占的另一方的財產法。商
審理離婚后的財產糾紛,財產的價值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確定:若屬于雙方約定或法院判決不予處理的財產,財產價值以處理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若屬于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財產價值的確定可適用“就高”原則,即離婚時財產的市場價值高,以離婚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高,以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確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