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房產過戶是中的附隨義務
夫妻雙方根據辦理了,雙方約定居住的樓房一幢歸女方所有,但是男方一直拒絕配合女方的樓房過戶手續,妨害原告行使對樓房的所有權。此種情況下女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男方履行協助義務。法院是支持女方要求男方的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訴訟請求的。
夫妻雙方經協議離婚,自愿協商房屋歸屬,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自愿合法原則,離婚協議屬有效協議,雙方應依約履行。男方協助女方辦理過戶手續是該合同履行當中的重要內容,也是合同履行當中的附隨義務,應隨主合同一并履行。被告拒絕履行協助義務的行為構成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