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撫養費?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法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釋義:本條是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費負擔的規定。
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因此,離婚后的夫妻雙方都有平等地負擔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