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自己取證。
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的證據都由當事人自己取證。自己想要什ô,就要舉出家庭或者對方有什ô的證據。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產,就得舉出房產證;自己想要存款,就得舉出存折。
自己取證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證證據有效的基礎。有時,即使事實是真實的,由于取證的手段或者程序不合法,該證據就是無效證據,不會被法院采納。比如,在其他私人空間偷.拍的照片,因為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而成為非法證據。
2、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調查。
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或者根據一些行業、部門的規定,當事人不能自己去取證,比如銀行存款,當事人自己不能查對方的存款,或者不知道對方是否有存款,根據規定,就只能在起訴后,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向相關的機構查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