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夫妻雙方簽訂了《結婚協議》可以讓感情更純粹婚姻更幸福,沒想到適得其反,成為離婚導火索。閃婚失敗,林芳痛定思痛,提醒青年男女:婚姻幸福不可能靠一紙約定來維持,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礎,千萬不能為結婚而結婚。昨日,她特地帶著等資料,開車約見記者,講述了她閃婚、協議、閃離的婚
姻經歷。
為結而結認識兩月就“閃婚”
之所以愿意講述自己失敗的婚姻經歷,林芳說,主要是希望青年男女能引以為戒。
28歲的林芳和馬光都是家族企業繼承人,家庭條件優裕。雖然條件不錯,但因種種原因,兩人一直沒找到理想愛人。
去年6月21日,在朋友介紹下,兩人相識,確立戀愛關系。雖然戀愛期間也有許多不愉快的小事,但她覺得自己年齡也不小了,該結婚了,再說“跟誰結婚都會有不愉快的時候”。8月21日,兩人領取了,此時,他們認識剛剛兩個月。的確算是“閃婚”。
結婚協議成離婚導火索
婚后20天,林芳拿出一份請律師朋友擬好的《結婚協議》,希望新婚不久的丈夫馬光簽字——這是結婚前他們就說好的。《協議》一共21條,其中13條涉及到財產關系,從歸屬到婚后財產支配,均作了詳細的約定。林芳一直覺得,只有簽下協議,才能讓雙方沒有復雜的經濟糾葛,也可證明對方不是沖著自己的千萬家產才和自己結婚的,感情會很純粹,婚姻會更穩定幸福。
但讓林芳意外的是,馬光拒絕簽這份協議,覺得既然已成夫妻,就不該如此“生分”。雙方堅持己見,結婚一個月,便因此鬧到離婚。后來,在父母勸說下,馬光雖然簽了《結婚協議》,內容卻被其修改成不足10條,僅涉及婚前財產歸屬。
天天算賬閃婚半年便離異
《結婚協議》的事雖然很快過去,但林芳的婚姻并沒有駛向幸福的彼岸。
結婚之后,林芳才發現,她對馬光根本不了原以為夫妻雙方簽訂了《結婚協議》可以讓感情更純粹婚姻更幸福,沒想到適得其反,成為離婚導火索。閃婚失敗,林芳痛定思痛,提醒青年男女:婚姻幸福不可能靠一紙約定來維持,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礎,千萬不能為結婚而結婚。昨日,她特地帶著等資料,開車約見記者,講述了她閃婚、協議、閃離的婚
姻經歷。
為結而結認識兩月就“閃婚”
之所以愿意講述自己失敗的婚姻經歷,林芳說,主要是希望青年男女能引以為戒。
28歲的林芳和馬光都是家族企業繼承人,家庭條件優裕。雖然條件不錯,但因種種原因,兩人一直沒找到理想愛人。
去年6月21日,在朋友介紹下,兩人相識,確立戀愛關系。雖然戀愛期間也有許多不愉快的小事,但她覺得自己年齡也不小了,該結婚了,再說“跟誰結婚都會有不愉快的時候”。8月21日,兩人領取了,此時,他們認識剛剛兩個月。的確算是“閃婚”。
結婚協議成離婚導火索
婚后20天,林芳拿出一份請律師朋友擬好的《結婚協議》,希望新婚不久的丈夫馬光簽字——這是結婚前他們就說好的。《協議》一共21條,其中13條涉及到財產關系,從歸屬到婚后財產支配,均作了詳細的約定。林芳一直覺得,只有簽下協議,才能讓雙方沒有復雜的經濟糾葛,也可證明對方不是沖著自己的千萬家產才和自己結婚的,感情會很純粹,婚姻會更穩定幸福。
但讓林芳意外的是,馬光拒絕簽這份協議,覺得既然已成夫妻,就不該如此“生分”。雙方堅持己見,結婚一個月,便因此鬧到離婚。后來,在父母勸說下,馬光雖然簽了《結婚協議》,內容卻被其修改成不足10條,僅涉及婚前財產歸屬。
天天算賬閃婚半年便離異
《結婚協議》的事雖然很快過去,但林芳的婚姻并沒有駛向幸福的彼岸。
結婚之后,林芳才發現,她對馬光根本不了解。除了生活習慣和性格存在差異外,還常因經濟問題引發“戰爭”。領了結婚證,就涉及到要買婚房、辦婚宴等相關事情;買婚房的錢兩人怎么分擔,辦婚宴所收禮金又如何分配,甚至結婚戒指的錢該誰出多出少……圍繞這些問題,兩人“結婚7個月,有6個月時間都在算賬。”雖然有協議在手,但并不能減少兩人的爭執。多次爭吵后,兩人多次談到離婚。今年2月初,新房裝修費用兩人應該如何分擔的問題再次激化了矛盾,無法達成統一意見,疲憊不堪的兩人終于正式離婚。
專家:婚姻非兒戲感情是基礎
半年之內經歷了相識、結婚到離婚,林芳痛定思痛,明白僅依靠一份協議是不能保證婚姻幸福的。昨日,記者聯系上馬光,他表示,林芳把金錢看得太重,是他們婚姻失敗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他不愿再對這段“不堪回首”的婚姻作過多評價。
對此,研究婚姻問題多年的重慶漫棋工作室首席心理咨詢師魏謙認為,用協議形式進行婚前無可厚非。婚姻是男女雙方由愛情、經濟、利益等諸多因素組成的復雜的綜合關系,用一紙協議試圖將夫妻雙方利益關系劃清界限,有違婚姻的本質。林芳和馬光的中,之所以爭執不斷,除了兩人的性格、價值觀迥異外,最重要的還在于兩人沒有足夠的感情基礎,很多事情不能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自然有一種潛意識的戒備心理,在很多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婚姻不是兒戲,不能為了結婚而結婚,感情是婚姻必要的基礎。(記者張一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