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不能“協議”離婚。
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即沒有控制能力和辨認能力,自己不能夠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也就是說,朱某雖“答應”離婚了,實際上她卻可能連“離婚”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正因為如此,我國《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其離婚登記申請。這樣的人離婚不能用“協議”方式,而必須通過訴訟,讓法院來判決。
精神病患者不能“協議”離婚。
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即沒有控制能力和辨認能力,自己不能夠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也就是說,朱某雖“答應”離婚了,實際上她卻可能連“離婚”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正因為如此,我國《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其離婚登記申請。這樣的人離婚不能用“協議”方式,而必須通過訴訟,讓法院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