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雙方當事人是在我國民政局合法登記的夫妻。
沒有登記結婚的男女,不能登記離婚。無論是事實婚姻還是,都由法院立案處理。在國外注冊登記結婚的,也不能在我國民政局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辦理離婚。如果是在我國注冊登記結婚的,可以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
二、雙方對是否離婚、、、債權債務等問題都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離婚協議》。
雙方應當在協議中確認同意離婚,確認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如何分割;有無子女或子女由誰撫養,另一方撫養費數額以及不撫養子女一方的探視時間和探視方式;以及有無債權債務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個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都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仍屬有爭議的離婚,需起訴至人民法院處理爭議問題。
符合以上條件者,必須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在我國登記結婚的,離婚時可以在中國公民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如戶口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戶口所在地辦理。
辦理協議離婚時,雙方當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本人戶口本、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四、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四、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