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被騙后,能否起訴重新要求分割財產
案例:
我一直在外打工,一心一意的對她和女兒,從沒做過對不起她和女兒的事,在外打工很節儉,賺的錢都交給她,去年12月她要我回來離婚,回來怎么勸她都不行,她鐵了心要離,還騙我說離婚還可以,我說那你要結婚了,我怎么辦,她說她要是結婚了,就把房子和女兒給我,我當時想她可能一時轉不過來,就答應了她,我什么都沒要,只拿了自己的行李,可她剛離婚就結婚了,現在她不承認她說過的話了。而我還欠我媽的錢,我現在是一無所有,婚前我們在外有二萬的投資,她還在家里開內衣店,家里有多少存款我也不知道,我現在很慘,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只想殺人,我已經被她逼瘋了。
法律快車解答:
依據<>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此,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的離婚協議對雙方當事人是有約束力的,但是依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法院又賦予了當事人反悔的權利."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這又僅僅只是一個程序上的權利,如果不能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在實踐中,真正能反悔成功的又很少.在您這種情況下,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反悔協議,證明對方有欺詐脅迫的情形,對于共同債務,可以讓債權人另外起訴你們雙方來解決. 涉及離婚協議問題較為復雜,慎重起見,建議到律師事務所找律師進行詳細咨詢!這是由 律師 為您解答,詳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一步咨詢